▲粘姓計程車司機遭指控對身障女子兩度猥褻與三度性侵,但粘男辯稱與女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女子也聲稱「有老公就是你」,檢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粘姓男子以駕駛計程車為業,遭指控在去年11月起至12月中旬,搭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女子,並開車在田間小路上乘機親吻襲胸2次,後來更將女子帶回友人住處乘機硬上3次得逞,女子家人發現報警提告;粘男辯稱2人是男女朋友,發生親密關係前都有獲得女子同意,女子也以兩人簡訊傳送「我愛你」、「有老公就是你」等語,檢方認為粘男犯罪嫌疑不足,16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58歲的粘姓男子去年認識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女子,隨後在11月1日下午5時許搭載女子經過桃園市中壢區一處田間小路,涉強行擁抱親吻女子,違背其意願摸胸,總計2次強制猥褻得逞。
粘男又在同年11月中旬、下旬與12月中旬分別帶女子至友人住處,乘女子不知與不能抗拒下,乘機性交得逞。事後女子家人發現神情有異,查出真相後報警提告。
粘男在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與女子是男女朋友關係,發生親密行為前均曾獲得女子同意等語;女子則指稱,曾表達拒絕之意,但除女子單一指述外,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認為粘男犯行。
檢方查出,女子曾提出與男粘之間簡訊紀錄,且兩人之後頻繁相互分享生活瑣事及心情,數次相約見面,女子甚至曾向粘男傳送「我愛你」、「想你」、「對你真心」、「我要跟你在一起」、「有老公就是你」等語,顯示雙方關係親暱且互動頻仍,檢察官認為全案罪證不足,偵結不起訴。
【更多新聞】
►女模上車後拒受邀吃飯「單戀男」氣瘋狂飆 報警被丟手機國道跳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