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少輔院爆打手槍、灌水私刑凌虐 院長邱量一縱容遭監院糾舉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華民國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16日表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院長邱量一、訓導科長林文志,因推動校務能力不足、管理無方,導致管教人員縱容學生幹部集體霸凌弱勢,並有學生幹部作莊聚賭勒索金錢,卻未依規定通報,提案糾舉經過監察院同意,移請法務部長蔡清祥依法處理。

監察院16日通過葉大華、王美玉提案,糾舉邱量一、林文志等人,並將全案移送法務部長蔡清祥依法處理。葉大華、王美玉表示,自去年下半年通報的學生集體鬥毆、霸凌等事件高達18件,甚至出現「12打1」,因此糾舉桃園少年輔育院長邱量一,應予急速處分調離現職。

葉大華指出,行政院為推動少年輔育院改制為矯正學校,於2019年7月3日起由誠正中學在桃園少年輔育院設置分校,投入大量預算並擴增人員編制,預定於今年7月正式轉型為少年矯正學校。

葉大華說,該校在轉型期間,僅去年下半年迄今,通報法務部矯正署之重大囚情案件,涉及學生集體鬥毆、霸凌或搖房事件計有18件,明顯高於其他矯正學校,甚至引發12名學生集體圍毆1名學生之集體霸凌事件,情況已經近乎失控。

▲桃園少年輔育院17日驚傳3名院生突然攻擊紀姓輔導員,導致往後摔傷後腦,送醫縫4針後留院觀察。(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王美玉發現,桃園少年輔育院為求管理便利,長期以來縱容學生幹部暴力管理學生、積弊甚深,被糾舉人任職期間卻仍縱容「喬班」、「龍頭」等強凌弱次文化繼續複製,未能積極予以導正,終至衍生日益嚴重之結構性集體霸凌事件。

王美玉指出,學生如不遵守幹部指示或有白目行為,即可能被罰抄寫佛經、不准睡覺、或被以直拳捶打側腹部、處罰比賽打手槍(自慰)、灌生水到嘔吐等私刑手法加以凌虐。

王美玉說,在發生集體霸凌鬥毆事件後,校方又以隔離保護為由,將受害學生移入靜心園(隔離房),並將加害學生留原班考核等,根本影響學生違法意識及獎懲之正確認知。

王美玉認為,邱量一、林文志身為院長及訓導科長,未能落實矯正教育理念,重建組織文化,致連續發生集體霸凌事件,實在難辭其咎。

葉大華也發現,桃園少年輔育院於今年過年期間,又發生學生幹部以自製天九牌推筒子作莊,鎖定該班家中較常接濟金錢的學生對賭,有學生分別積欠10萬元、8萬元鉅額賭資,做為莊家的幹部並要脅被害學生家屬匯款至指定帳戶。

葉大華強調,邱量一、林文志發現該重大違規事件後,竟未第一時間報告矯正署,亦未向社政及教育單位通報,確實有重大違失。

葉大華表示,邱量一、林文志負有桃園少年輔育院轉型成敗之重責,本應落實矯正教育之各項生活管理及輔導措施,卻無能推動校務改革,導致學生的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受到嚴重侵害,不適宜再領導學校校務,應予急速處分以調離現職。

事實上,監察院的糾舉權,是指公務員違法失職有先予停職或急速處分必要時,經監察委員1人以上提案及3人以上的審查及決定,向公務員的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提出,該長官應於一個月內依公務員懲戒法處理,並得先予停職或為其他急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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