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2020年4月12日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發當時一名23歲張姓女騎士於崇德二路、天津路四段路口停等紅燈時,遭後方謝姓司機駕駛的公車輾過、拖行後,頭顱變形身亡。謝男起初稱係因視線死角釀禍,事後又改口車輛機械有問題,說詞反覆,讓家屬難以接受。如今《Dcard》上再次討論這起事件,有網友得知謝男僅被判10個月,直呼「太扯!」「10個月換不回一條人命」。
▲張女等紅燈時遭後方公車輾過,卡在公車前輪處。(資料照/民眾提供)
回顧整起事件,張女2020年4月12日晚間8時許於機車停等區等紅燈時,身旁仍有其他機車騎士,隨後後方一輛公車緩緩駛進,亦停下等待號誌,怎料,停等過程中,公車仍緩緩移動車身前進,約30秒後,公車竟突然起步,當場撞向前方的張女,造成張女連人帶車倒地,甚至遭公車輾過,拖行約8公尺,卡在前輪處。
▲路口監視器拍下車禍全程。(資料照/記者鄧木卿翻攝)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趕緊將張女救起,惟張女經送醫搶救後,仍是宣告不治。針對肇事原因,謝男供稱,當下號誌轉換,起步時因「公車視線死角」才釀禍,但事後又改稱「車輛機械上有問題」說詞反覆;張父當時聽完這項說法,完全無法接受痛批,「視線死角、機械故障,我女兒在停等區,為什麼你(司機)起步用衝的,沒看前面,那叫視線死角?」「她頭都被輾到變形了,你還說沒有看到人?」
▲張女父親聽完公車司機說法完全無法接受。(資料照/記者鄧木卿攝)
全案進入審理後,台中地院認為,案發當時天氣晴、夜間有照明且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但謝男卻疏於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張女,明顯有過失。另外,台中地院考量謝男案發後主動向員警「自首」其為肇事者,符合減刑要件,但謝男至今尚未與張女家屬達成和解,最終審酌後,依過失致死罪,將謝男判刑10月。
如今整起事件再次於《Dcard》掀起討論,網友得知公車司機結果後,紛紛留言「才判10個月,超扯」、「10個月換不回一條人命」、「公車司機前面那麼大片透明的擋風玻璃?是裝飾用@@撞死人還想和解啊^_^!」「撞死人判20年,估計就知道怎麼開車了」、「才10個月?會不會太誇張,這樣的公車司機你們敢放他到處跑?」
▼年僅23歲的張女遭公車輾過身亡,網友看完判決結果相當氣憤。(圖/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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