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夜店邂逅帥哥一夜情 媽媽發現後告性侵不成又提再議翻盤

▲▼一夜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年輕辣妹與帥哥發生一夜情後,先提性侵不成又提出再議翻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年輕辣妹小尹(化名),去年8月底與友人到台北市東區夜店狂歡,當場與年約30歲的帥哥加藤(化名)看對眼,雙方在酒精催情下,到旅館進行交流。但小尹母親事後問起,小尹扯謊自己遭性侵,提出告訴;加藤遭檢方偵辦後獲得不起訴,竟傳訊向小尹炫耀!小尹不滿,向高檢提出再議,高檢也決定撤銷不起訴,發回重查。

小尹不滿20歲,由於外型高又亮麗,母親擔心她交友狀況,經常以手機定位鎖定女兒行蹤。而案發於去年8月底,當時小尹與閨蜜前往台北市東區AI夜店狂歡,在酒精、燈光的助興下,小尹當場就跟加藤看對眼,雙方在舞池中熱舞、擁吻,離開夜店後,2人又到旅館開房,3小時後返家。

小尹的行蹤被母親掌握,在母親的追問下,小尹才坦承跟加藤發生關係,但因擔心被責罵,小尹謊稱自己遭到性侵,並在母親的陪同下提告。加藤遭檢方傳喚,他否認性侵,強調雙方情投意合;檢方也比對當天旅館的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互動親密,小尹也無腳步蹣跚,應無違反其意願,故對加藤做出不起訴處分。

本案經媒體於今年初報導後,加藤發現情節與自己遭遇一樣,認為自己就是報導中人物,因此傳送媒體報導的連結,給予小尹。小尹看到後情緒崩潰,痛哭失聲。幾經思考後,小尹決定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希望將結果翻盤。案經高檢署審議後,認為全案確有事證調查未明,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過於率斷,因此高檢署撤銷不起訴處分,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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