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王姓男子於2020年7月間,將機車停在新北市新店區某騎樓下穿雨衣時,遭檢舉魔人拍照舉發,挨罰500元不服提告,北院認為,王男突然碰到大雨,將機車暫停騎樓穿完雨衣就走,判罰無理,將罰單撤銷。
▲王男騎樓臨停穿雨衣,卻慘遭魔人舉發挨罰500元提告,北院判罰單撤銷。(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李毓康攝)
王男2020年7月15日傍晚,騎車行經新店區某路段時突遇大雨,將車停在騎樓穿雨衣,不料這短短幾分鐘,就遭檢舉魔人拍照舉報「在人行道或騎樓臨時停車」,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500元。
王男提告表示,他與後座乘客突然碰到大雨,在無遮蔽的情況下拿雨衣實在不方便,又怕停在路邊被車撞,只好停進騎樓,但2人不僅從沒離開車邊,更在穿完雨衣後立即離開,主張挨罰無理。
法院認為,騎車突然碰到大雨,暫時找個地方躲雨穿雨衣、同時避免停在路邊影響交通,穿完之後又立即離開,是很正常的行為,而王男於期間不僅沒離開機車,停放的位置也沒影響行人通過,認定開罰無理,判罰單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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