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遭職務法庭懲戒。(圖/記者王致凱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地院民事庭法官吳振富,疑似隨意使喚女助理,監察院調查後,發現他使喚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使法官助理深感受辱及不適;另外他還要求女助理處理出考題、看房子等私事,因此監察院將他彈劾,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20日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
法官評鑑委員會1年多前受理本案後,進行調查,發現吳振富長期要求法官助理在公務時間或下班後,幫忙處理與公務無關的私人事務,包括送洗衣物、付帳單、代為尋找子女家教、規劃家庭旅行、查詢適合的不動產物件及代看房子等等,而法官助理畏於法官權威,擔心工作遭剝奪,不敢拒絕。
此外,吳振富還使喚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讓女助理以手指沾取萬金油直接接觸吳振富身體皮膚,過程中關閉門窗、鬆解衣扣、裸露頸項,使女助理深感受辱及不適;女助理曾口頭拒絕,但吳振富以全程均有第三人在場為由,仍堅持要求女助理刮痧、按摩。女助理再次以line拒絕,吳振富竟惱羞成怒,之後長達1個月時間,對女助理態度顯具針對性,施以不當職場壓力。
不只如此,吳振富還利用職務之便,要求同仁與他共同在院內分機表上勾選面貌姣好之女性同仁名單,並於上班時間要求該名女同事到辦公室,探詢女同事的感情狀況。法評會認為這是公器私用之不當行為,將他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也認為他「要求女性法官助理,在緊閉門窗之辦公室內,為其按摩、刮痧,並令其他同事在場觀看,多達4次,以上各節核屬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全票通過彈劾,並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
職務法庭在20日作出宣判,合議庭認為吳振富的行為確實不檢、情節重大,因此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的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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