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某醫院醫師以需確認尾椎有無斷裂為由,對女病患進行肛門內部觸診。(圖/翻攝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1名董姓急診室醫師,為了確認女病患尾椎傷勢,以觸診名義將手指插入女病患陰道,導致女病患當場受驚嚇「啊!」叫出聲,女病患當場提出質疑,董男辯「不小心、誤觸。」她怒告董男強制性交罪,士林地院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及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女病患妮妮(化名)因尾椎受傷,於去年1月間前往內湖某醫院急診室就診,豈料董姓醫師竟基於猥褻的犯意,看妮妮因尾椎受傷坐在輪椅上,無法獨自站立起身,竟假好心攙扶妮妮站起後,甚至沒告訴妮妮要進行尾椎部分觸診,直以右手托住妮妮臀部,以手掌碰觸妮妮臀部尾椎部位,再慢慢將手指往前碰觸妮妮下體。
不僅如此,董男更以「需確認尾椎有無斷裂」為由,向妮妮表示需再進行第二次觸診,妮妮依鄭姓護理師指示側躺於診間病床上,將內外褲脫去,以棉被覆蓋下半身,背對董男及鄭姓護理師。董男再命令護理師將棉被覆蓋妮妮臀部摭掩手指,再將手指直接插入妮妮陰道內,按壓妮妮陰道10餘秒。
▼身為急診室醫師董男,竟為逞一己私慾侵犯女病患2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妮妮開庭時表示,看診時醫生直接將手伸進陰道內,做按壓旋轉的動作,甚至問她「這裡會不會痛、那裡會不會痛」,但她第一反應是「我陰道沒有受傷」甚至被醫師的動作嚇傻了!當下越想越奇怪,覺得自己遭侵犯,當場問「要伸進我的陰道?」,豈料董說「是不小心、誤觸、對不起、是我的問題、我的疏失、要不要請妳老公進來,我當著大家的面跟妳道歉」。
侵犯2次妮妮的董男辯稱是「誤觸」,他的辯護人則表示是「為了確認妮妮有無馬尾症候群」,更何況一切是在醫療常規範圍所為的觸診。甚至要求聲請傳喚證人恆春基督教醫院急診科曾姓醫師,證明董男伸入妮妮陰道所為,是基於醫療判斷並符合醫療常規的必要檢測,具備「正當性」及「合理性」,對此法院認為不必要,裁定駁回。
合議庭審酌董男身為妮妮的醫師,竟未篤守醫師職責,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利用醫療照護上的機會,對女病患猥褻、性交行為,顯然欠缺對於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應予尊重之觀念,更造成妮妮身心受創。考量犯後態度非佳,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及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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