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資料照/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3月駁回《中國時報》上訴,確定須賠償前立委黃國昌500萬元、登報道歉,不料,黃國昌在臉書自曝今(20)日收到《中國時報》董事長王丰對他的刑事自訴狀,直言「這樣也可以想要用刑事自訴報復?怎麼不乾脆指控我洩露旺中集團的『營業秘密』?真是太可笑了」。
黃國昌2015年12月競選立委時,遭《中國時報》大篇幅報導其岳父高熙治在中國開工廠,事後他否認此事,反控報導所刊登的為假照片,並向《中時》及副總編輯王健聖提告求償500萬元。一二審均判賠50萬元、並在3報上登報道歉。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於2021年3月12日駁回上訴確定。
事隔一個月,黃國昌20日在臉書以「戳破蔡衍明的謊言後 旺中惱羞成怒的報復濫訴」為題,自曝今天早上收到一份超級可笑的刑事自訴狀,而告他的人是王丰;對方聲稱黃國昌去年10月公開旺中創辦人蔡衍明對旺中集團主管下令操作新聞的對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從法律上而言,這個自訴是極度可笑的。」黃國昌表示,蔡衍明去年在NCC聽證會上說謊,否認自己介入新聞製播,而他所做的,不過是提出證據,戳破蔡衍明的謊言,證明「蔡衍明對新聞報導的指示命令,而旺中高層媒體主管,皆是唯唯諾諾地承蔡董之命」。
黃國昌譏諷,這樣也可以想要用刑事自訴報復?怎麼不乾脆指控他洩露旺中集團的「營業秘密」?真是太可笑了,王丰應該也有此自覺,所以才透過「自訴」方式提出,想要花銀子找律師浪費他的時間精力。
黃國昌批評,其實,這份自訴,真正反映的,就是毫無自省能力的媒體人,樂於充當蔡衍明馬前卒的寫照,非常可悲。
文末,黃國昌也表示,先前抹黑他的訴訟,最高法院已經判《中時》敗訴確定了,但法院命《中時》刊登的道歉啟事到底何時要履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