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能接受孩子幼稚園談戀愛嗎?(圖/CFP示意圖,非當事人)
記者林懿捷/綜合報導
如果你是為人父母,可以接受孩子幾歲談戀愛?最近有一名網友在「靠北幼稚園」粉絲團發文表示,家裡小朋友回來說,在學校有交男朋友,本來沒有多想,但每次說的小男生名字都不一樣,讓她擔心詢問「應該打電話去幼稚園問嗎?」
幼稚園的孩子大約3歲到5歲之間,爸媽們總是關心寶貝在學校的學習成長,與同儕相處的情況,尤其會擔心小孩會不會被欺負,不過近日有一名家長在臉書「靠北幼稚園」發文表示,指家裡小朋友回來常常說,在學校有交男朋友,「本來想說小孩就愛玩而已,我也沒有多想什麼,但最近我發現女兒,每次說的小男生名字都不一樣,真不知道他們在學校有沒有做了什麼」,原PO擔憂的詢問網友,「想請問如果是你的小孩,會打電話去幼稚園問嗎?還是不要多想就好了?」
▲原PO的幼稚園女兒說她有「交男朋友」。(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該發文引起了網友們熱烈反應,紛紛表示「我兒子幼兒園時常常拿女同學給他的電話號碼回家」、「我姪子都說長大要跟阿嬤結婚,我該注意什麼?」等爆笑留言,也有人提出,這是小孩的童言童語、家家酒話語,「重點要教導正確的保護性自主的觀念就好喔!媽媽別想太多,自己嚇自己!」引起了許多網友的贊同。
家長除了關心孩子們在學校的情況,也要多聽他們表達意見,幫助幼童建立起正確的觀念與習慣,交小男友、小女友可能是表達友愛的方式,家長不要太緊張,要關愛但不要溺愛,也要適時和導師保持訊息流通,才是盡責的家長。
▼多和導師保持聯絡,不用過於擔心孩子的童言童語。(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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