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女子因影射火鍋店用尿醃雞肉,遭火鍋店求償1元與需登報道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2018年一名翁姓女子在Dcard美食版上,以聳動圖片、影片影射知名麻辣火鍋店「用尿幫客人醃雞肉」、「用食材涮腳底」,事後被火鍋店提起告訴,向翁女求償象徵性賠償1元,並須刊登道歉說明。新北地院審理後,判翁女須賠償1元,並在Dcard美食版上刊登道歉聲明6個月。
2018年12月,翁姓女子在Dcard美食版上刊登一篇文章「#黑特#知名連鎖麻辣鍋店」,文中更是附上「最近客人很北爛只好用尿幫他醃漬一下雞肉,真的不要惹服務生」和以食材刮腳底等畫面,隨後還進一步指出該火鍋店是「在西門第一銀行附近2樓」。
判決指出,無辜被波及的火鍋店對於翁女發文一事,雖沒有指名道姓,但影射意味濃厚,且對於網友留言「該不會是這家?」、「肚子還好嗎」等,都有明確指出地點,讓網友們紛紛發起抵制、拒吃活動,引起大眾與媒體的關注。
火鍋店強調,因為翁女的行為讓火鍋店蒙受不白之冤,還有網友前往Google留下一星評論,顯然已嚴重危害火鍋店的商譽信用,因此對翁女求償象徵性的1元,並要求她登報道歉,同時也需在Dcard美食版與火鍋店臉書粉絲團上刊登道歉啟示1年。
而翁女則主張,她在社群網站上看到員工疑似用尿醃雞肉的畫面後,擷取部分畫面才放到Dcard後,是基於食安問題希望店家能夠積極培訓員工,且她並未真正公布店名,沒有誹謗犯意。她指出,會講出「在西門第一銀行附近2樓」是由社群網站上原發佈影片者的內容中所得出的資訊,因此讓她誤認產生糾紛的火鍋店就在那附近,雖然並非完全真實但她也已盡查證義務,回覆網友的問題實屬「主觀意見表達」。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翁女未經查證即發文確有疏失,且還以肯定的語氣回應網友就是該火鍋店的員工所為,導致網友對於該火鍋店產生員工素質不佳,食材處理「以尿醃漬」等負面印象,足以貶損火鍋店名譽、信譽與社會評價,因此判翁女須賠償火鍋店1元,與在Dcard美食版上刊登道歉聲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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