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趁母親病重盜領160萬元,母親死後又再盜領10萬元,遭手足告上法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市石岡區一名52歲黃姓男子趁母親罹癌時,一個月內拿母親的印鑑到農會狂領160萬元,之後又趁著母親逝世再領出10萬元。黃男的妹妹委託代書辦理繼承登記時發現有異,這才得知哥哥竟在兄弟姊妹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盜領170萬元,一怒之下氣炸報警。日前台中地檢署將黃男依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
根據檢方調查,黃男底下有4個弟弟、妹妹。由於黃母罹癌臥床,生活無法自理,自2018年10月起便在黃男弟弟家中休養,為了籌措治療疾病的花費,2018年11月她在黃男的陪同下到農會抵押房子進行借款,並由黃男擔任保證人,向農會借款282萬元。
孰料,黃男見母親意識狀況出現惡化,呈現嗜睡及混淆狀態,竟在一個月內擅自拿著母親的存摺、印章,3度盜領存款,金額分別為30萬、100萬、30萬,同年12月他待母親離世後又盜領10萬元,一共盜領170萬元。
黃男妹妹2019年6月29日委託代書辦理繼承登記時,清查母親遺產明細才發現,哥哥有帶母親到農會抵押房子貸款,還從母親帳戶領走170萬元,同年11月到警局報案,並委請律師向台中地檢署提出告訴。
對此,黃男辯解,當初母親辦貸款除了醫療費用外,剩餘部分是要給他使用的,因為原本房貸是他在繳,所以和母親討論過後,帳戶內剩餘金錢就由他使用。但檢方認為,黃母貸款後將款項存入自己的帳戶內,顯然沒有要將資金全部交給長子的意思,且黃母在家療養期間支付的醫療費用僅1000元,也沒有需要提領大額存款的必要,他提款時並未告知4名弟弟、妹妹,不採信他的說詞,將他依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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