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2019年查獲偽領統一發票集團。(資料圖/彰化地檢署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查獲曾姓主嫌涉嫌虛設6家水公司行號,從2016年向國稅局每期購買數百萬張發票,中獎號碼公告後,篩選出200元至20萬元的中獎發票號碼後,再打印假消費內容的小額統一發票,三年內詐領1547萬餘元獎金,今(21)日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罪、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曾男等18人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中區國稅局在2019年接獲有超商反映,常有特定人不定時持多張中獎發票兌獎,且都來自同一家公司的加水站。
經調閱、比對相關資料後,10月29日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檢察官施教文、賴政安、余建國、戴連宏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和美、彰化、員林分局,會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人員,至7家疑似虛設公司之處所及犯嫌住所共計18處進行搜索,同時傳訊曾姓及盧姓主嫌等共12名犯嫌到案說明,當場並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物。
起訴書指出,曾男在2016年底招募成員發起成立統一發票獎金詐領集團,並在台中沙鹿等地成立6家加水站公司,由他擔任負責人,詐領從2016年11月起到2018年8月間的發票共17期,金額分別為200元至20萬元不等,共兌領發票已達58,000餘張,再依兌獎金額給予成員佣金,扣除課稅,共得手詐領統一發票金額高達1,54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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