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男去年8月騎車拒絕攔檢加速逃逸,還2度騎車衝撞追捕他的女警害人車倒地「雷殘」。(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謝姓男子因案遭通緝,去年8月間騎車經過大溪區順和路,2名員警示意攔檢盤查,謝拒絕受檢反而加速逃逸,警方呼叫線上警網圍捕,員警追趕途中,謝兩度衝撞邱姓女警導致摔車受傷,線上警力隨後將謝男圍捕到案;桃園地院法官審訊時,謝辯稱「一時剎不住,沒撞上警車」,法官審結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桃園地院指出,謝姓男子因刑事案件遭通緝,去年8月29日下午2時30分許,騎車經過大溪區順和路時,大溪警分局南雅派出所2名警員示意其停車攔查,謝立即猛催油門加速逃逸,2名員警立即以無電線呼叫線上警力圍捕。
2名員警騎機車追捕過程中,謝先衝撞邱姓女警車頭,隨後直接撞翻邱女機車,導致人車倒地,邱姓女警右側小腿挫傷,警用機車三角台、轉向軸承、車台固定中心、右前避震器、車輪心等多處毀損不勘使用,謝隨後被支援警力圍捕,依妨害公務罪嫌現行犯被拘捕送辦。
謝男在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因為員警要攔檢我,一時剎不住,沒有撞到警察」等語,但邱姓女警則指證謝第一次擦撞其車頭,第二次則是直接衝撞機車,導致人車倒地;同行的吳姓警員也作證,謝衝撞女警時,完全沒有剎車。
法官審酌,謝對於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施以強暴,並衝撞員警職務上掌管之警用機車,公然挑戰公權力,無視國家法治,對公務員執勤威信造成相當危害,惟念謝事後終坦承犯行,傷害部分,女警同意撤告,審結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更多新聞】
►影/罕見大麻膠囊曝!工廠直營:菸吸口服舌舔 市值8500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