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按摩師藉口下體有穴道,性侵得逞。此為示意圖。(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區某按摩會館的劉姓按摩師,2018年為一名年輕正妹小攸(化名)按摩時,趁機自後方以雙手搓揉小攸胸部,又說下體有穴道可以豐胸,隨即以手伸入小攸短褲,並指侵得逞。小攸嚇傻,連忙說「很痛!不要這樣!」劉男雖停止動作,但稍後又二度指侵得逞。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利用權勢性交罪」將劉男判刑1年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為松山區某養生會館的按摩師,從事經絡穴道推拿、按摩等傳統民俗療法工作。而本案發生於2018年1月21日下午5點半,小攸到會館內的包廂中接受按摩。一開始劉男手法都很正確,小攸很滿意,甚至加時半小時,並詢問是否有女師傅,想要被按摩胸部。
劉男沒有找出女師傅,竟說自己可以教小攸按摩,隨即要小攸坐起,他自己則坐在小攸身後,雙手伸過來按小攸兩邊胸部。一開始也很正常,但沒多久,就開始搓揉小攸乳頭,小攸雖覺得不對勁,但當下沒有太大反應。過一會,劉男就說要按1個穴位可以加強豐胸,直接往小攸大腿內側伸手,剛開始是按到穴位,但後來就從短褲褲管深入小攸內褲,碰觸小攸下體,小攸奇問:「真的有穴位?」劉男不回話,直接伸指頭指侵。小攸被侵犯後立刻說:「很痛!不要這樣!」劉男稍微停止,但馬上又伸指繼續抽插。小攸拒絕,草草結束按摩。
小攸結帳走出養生會館後,隨即傳訊息給友人,說自己被侵犯,並到警局報案。檢警單位逮捕劉男,檢方依照「利用權勢性交罪」對劉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罪,辯稱按摩穴位前有先詢問過小攸,獲得同意後才按摩;另外還說自己服務好,小攸甚至加時讓他按摩。但法院根據小攸與友人對話的內容,另外劉男也承認確實碰觸、侵入小攸,因此一審法院將他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高院二審仍認定有罪,但改減為有期徒刑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另外小攸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400萬元,高院今年初判決劉男須賠償40萬元,未經上訴已經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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