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處長劉文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日本政府決議2年後將稀釋過的福島核廢水排入太平洋,引發周邊國家不滿,我駐日代表謝長廷稱「台灣三座核能電廠的廢水也是排放入海」,對此,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受訪時說,大部分的氚無法被過濾吸附,一定要排放到廠外,他強調,所有核能電廠都要遵循排放限量規範,在符合限量的前提下可以排入海洋,這是國際規範。
駐日代表謝長廷稱台灣核電廠也把含氚的核廢水排入海內,遭國民黨指控假消息,但他提出證據指出,我核二廠廢水含有的放射元素物質含量。此外,他25日再加碼舉證,點出清華大學原科院院長李敏的說法,證明台灣核能廠,確實把「氚水」排入海中。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6日排定海委會、原能會、經濟部等相關單位針對「日本擬排放福島核廢污水對國家海域環境安全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對於台灣核電廠有無排核廢水入海,劉文熙表示,核能電廠在運轉、維修過程中,難免會產生放射性廢水,盡可能把放射性物質吸附之後,會在廠內做處理,至於大部分的氚無法被過濾吸附,一定要排放到廠外。
劉文熙強調,所有核能電廠都要遵循排放限量規範,在符合限量的前提下可以排入海洋,這是國際規範。
劉文熙表示,日本排放的核廢水屬於事故後大量排放,排放前當然會做一些處理,但目前還沒看到他們計劃,但性質上來源是不一樣的。
對於謝長廷指原能會是行政公職單位「也許顧忌比較多,講的曲折抽象」,劉文熙則回應,「應該是沒有」,原能會完全是從台電數據說明,盡可能把事實講清楚,讓國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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