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錢莊大亨並焚屍,員工唐世豪(戴眼鏡者)與其他2同夥,二審仍遭重判。(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錢莊大亨施政雄,因與員工發生財務糾紛,又遭員工覬覦財產,最後慘遭3名員工唐世豪、江昶濬、陳天賜殺害。屍體被載到宜蘭地區碎骨焚屍,一審重判唐、陳2人無期徒刑,江遭判刑1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7日駁回上訴,仍維持無期徒刑與18年的刑期,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9年6月間。當時52歲的施政雄,原本為知名「馬雷蒙」舞團的舞者,後來接觸放款業務,轉而開設錢莊,在新北市泰山、桃園等地均設有公司。其中犯案的3名員工都是泰山主公司的員工,均有重利、毒品等前科,3人跟著施男,最久的已經5年、短的也有2年,對施男來說,3人都算是老員工。
不過唐世豪因放款、對帳業務與施男常有口角爭執,最後施男更對外放話,要處理唐男。唐男不滿,與平日感情極好的江昶濬、陳天賜,在案發前1個月,一起在熱炒店聚餐。唐、陳2人均抱怨與施男不愉快,唐男最後提議殺害老闆,當場獲得陳男認同;唐男隨後又向江男承諾,不須由江男動手,屆時江男只需抱住施男,以後公司換他當老闆,江男可自放款收回款項抽佣2成當獎金。3人謀議後,約定找機會動手。
案發於當年6月16日下午3時許,唐男進錢莊繳回120萬元放款現金,隨即與施男發生口角,唐男掏出水果刀刺向施男;江男見狀依計畫將施男環抱,阻施男掙扎防衛,陳男亦持開山刀朝施後頸部、腹部砍殺。3人最後聯手殺死施男,並將屍體屍體裝入行李箱,載往江男的宜蘭壯圍老家,碎骨焚屍滅跡。警方循線逮捕3男,檢方對3人提起公訴。
一審將動手的唐男、陳男均重判無期徒刑,江男判刑1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7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3人還押時,記者詢問「會覺得判太重嗎?」「要上訴嗎?」3人均不回答,還押看守所。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