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2020年8月26日持水果刀及草耙到住家旁餐廳,要求無償吃飯、吃雞,天天到餐廳,並在現場搗亂。警方獲報抵達,吳男竟拿石塊警車,再跑到頂樓揚言輕生,經壓制依妨害公務、恐嚇取財未遂等罪移送,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拘役50天。
▲耙子男持刀恫嚇店家大喊「我要吃雞」,遇警竟拿石頭砸車下場出爐。(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檢警調查,40歲多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吳男,獨居九份,2020年8月26日當時他持水果刀及鋤草耙子到住家附近餐廳,向黃姓女老闆恫嚇,「我要吃飯!我要吃雞!我沒錢,欠著(台語)」、「不給飯吃就要天天來餐廳」等語。
警方獲報趕抵,吳男竟拿石塊攻擊警車,並跑到住處頂樓揚言輕生,所幸吳男被員警們及時壓制後移送;警方也在吳男其住處樓梯旁,發現放著數包淡黃色粉末,送驗後確定為安非他命及麻黃素等毒品,併案基隆地檢署偵辦。
▲▼耙子男持水果刀恫嚇店家,警方發現數包淡黃色粉末,送驗後確定為安非他命及麻黃素等毒品。
吳男法庭中辯稱,多次請餐廳送飯菜到家中,也都有支付款項,沒有恐嚇取財的意圖,但確實有持刀與警方對峙並拿石塊攻擊警車。
法官審理認定,吳男持刀恐嚇餐廳並表明沒有錢支付,餐廳並未將他要求的食物送達,構成恐嚇取財未遂;另持石塊攻擊警車部分屬實,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20萬元。檢察官認定吳男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另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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