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知名臉書社團「嘉義大小事」稍早有網友上傳一男子持長槍進法院照片,網友留言噴笑,「阿伯,那個教練不在這裡啦」、「恐龍獵人」、「賣給恐龍法官自衛防身」、「打恐龍能升級嗎」、「路上撿到槍」、「不管什麼事,先卡一個」,該事件隨後由嘉義地方法院庭長洪嘉蘭做出說明。
▲網友拍下民眾疑似持槍進法院照上傳網路社群引發恐慌。(圖/翻攝嘉義大小事)
洪嘉蘭表示,照片中出現的男子,年約20幾歲,戴毛線帽,在今天11點多時進入本院,手持玩具槍,槍身有明顯標示「玩具槍」三字,經過本院安檢門時,均配合法警檢查流程,並將玩具槍交付法警保管後入內。該男子表示要進入法院參觀一下,停留約5分鐘後隨即離去,並非有案件在法院要處理或有何不滿要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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