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泰紙業要重啟營運遭地方鄉民抗議。(圖/彰化環盟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芳苑鄉是台灣文蛤主要生產地,鄉內的東泰紙廠8年前因被環保局查獲5次偷排廢水開罰102萬元,今(27)日上午廠方在保順宮前與當地鄉民召開公聽會要「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重啟營運,遭到周邊七村的鄉民群起反對,議員陳一惇與鄉民認為,廠方即使釋出誠意,但「信用破產」真的無法挽回居民的心。
新寶村長梁祥盛指出,東泰紙廠在此之前,該公司在地方放話,也在廠區外面掛起廠房出售布條,讓居民都以為東泰紙廠真的離開新寶村了,居民可以安心生活了。沒想到原來這都是騙人的,這公司前前後後都在騙人,公司在試運轉期間就違規偷排多次,連廠房出售也是騙人,這次說明會說要啟用廢水零排放,這更不可能的大騙術,因此號召鄉民一起抗議。
議員陳一惇指出,公聽會現場東泰紙廠派出1名代表,說不到3句話就被請下台,紙廠負責人鄭啟東未到現場,記者試圖聯繫,但至發稿前仍未接到對方訊息。
環保局表示,有關東泰紙廠欲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一案,經查該公司於2013年至2014年間,經環保局查獲5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共開立2次繞流排放未經處理廢水、3次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自排放廢水,總計裁罰102萬元。
局長江培根指出,該公司前於(2013)試車階段,因將未經處理原廢水繞流排放至地面水體,環境局查獲後命其停止試車及駁回該公司水許可申請在案。最近一次於2018年6月19日重新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申請,因該公司除先前多次違反環保法令遭裁處在案外,並於申請階段發生多次民眾抗爭圍廠事件,為避免日後持續發生陳抗情事,此次申請要求該公司需依公害糾紛處理法第30條,提出和在地政府機關或團體簽訂環境保護協定並經民事法庭公證生效相關資料,經多次補正後,屆期仍未提出簽妥之環境保護協定,故於2019年4月經環保局駁回該公司水許可申請。
▲東泰紙業。(圖/翻攝自Google Map.)
江培根強調,東泰紙廠如欲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除應依公害糾紛處理法提出和在地政府機關或團體簽訂環境保護協定外,並應設置水質水量自動連續監測設備,並提醒事業應妥善處理產生之廢(污)水並與所在地周邊民眾妥適溝通,以實現企業保護環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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