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到對面「藥酒變涼」乾脆喝光 菜販一回頭1.5萬元沒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謝姓菜販去年6月2日上午9時許被彰化縣警局交通警察對北斗分隊警員抓包酒駕,挨罰1萬5000元、吊扣駕照,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自己是騎車迴轉後發現藥酒變涼了,乾脆喝掉,接著就在路邊跟人聊天,並沒有駕駛行為。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警員的密錄器畫面,發現影像與菜販的說詞不符,最終裁定駁回。

判決書中提到,謝姓菜販呼氣酒測值達0.18mg/l,被依法開罰1萬5000元罰鍰,還要吊扣駕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他不服彰化地院一審的判決結果,因此決定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希望能廢棄原判決及撤銷原處分。

▲▼機車、鑰匙。(圖/記者陳俊宏攝)

▲謝姓菜販自稱騎車到對面與人聊天,一回頭警員就從後方追上來,還要求進行酒測,完全不聽他解釋。(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不過,在警員的密錄器影像檔案中,謝姓菜販於當日上午9時35分至37分內自承,「我在對面賣菜,從對面迴轉騎過來,而且剛剛在對面有喝一碗雞酒(藥酒),才過來這裡」。另外,警員也到庭證稱,當時正在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復興路時,看見菜販騎車繞到對面,眼睛還有血絲,上前攔查也有聞到酒味,這才做了酒測。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謝姓菜販在一審中自稱,是騎車到對面之後,發現藥酒已經變涼才喝掉,接著就在路邊與人聊天,但這段說詞明顯與密錄器影像中的自承情節不符,況且影像中也沒有剛喝完酒、碗就在旁邊的畫面,因此不採信菜販的說詞,最終裁定駁回告訴,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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