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許男超誇張,隱瞞交往6年女友他曾離過婚,於交往中又與別的女人結婚,偷離婚後又向女友求婚成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一名任職上市光電業許姓男子超誇張,與公司擔任人事高級管理師女同事交往,但他卻隱瞞曾離婚育有2子女事實。不僅如此,交往中他竟跑去跟別的女生結婚,同時又向交往6年女同事求婚。女同事開心結婚,豈料婚後許男性情大變裝單身上交往網站。她憤而想離婚,申請戶籍謄本赫然發現丈夫有曾與3名女子結婚、離婚4次,士林地檢署依妨害婚姻將他起訴。
2011年許男與芳芳(化名)交往一直到2017年3月25日,2人決定在2017年3月26日結婚,芳芳以為交往6年感情夠穩定從此可以過幸福快樂的日子,豈料丈夫婚後動輒對她辱罵髒話,甚至上交友網站「愛情公寓」上佯稱單身尋求對象。
芳芳對此感到失望及難過便在同年10月6日到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赫然發現她與許男交往6年期間,許男竟有多次結婚、離婚紀錄。
查閱戶籍謄本驚見丈夫竟是時間管理大師:
第一次婚姻:1997年4月19日與A女結婚,隔年1月26日與A女離婚
第二次婚姻:1999年4月10日與B女結婚,並於2008年5月8日離婚;又於隔年8月3日又與B女結婚。2011年期間他與芳芳交往。最後與B女在2013年5月8日離婚,育有2名子女。
第三次婚姻:2016年12月24日與C女結婚,2017年2、3月期間向芳芳提出求婚,2017年3月15日與C女離婚。
第四次婚姻:2017年3月26日與芳芳結婚,於2020年7月經高等法院認定2人婚姻無效准予離婚。許男共計與4女結婚5次離婚5次。
許男稱2016年間曾向芳芳求婚,但遭拒絕,為了2名未成年子女才會與C女閃婚,反而怒批芳芳根本沒立場指責他,甚至委屈表示自己太深愛芳芳才會想和她結婚,絕對沒有詐欺結婚意圖。
士林地檢署依民事事件判決,戶籍謄本、對話紀錄、證人、交友網站網頁及結婚登記申請,認定許男以詐術締結無效婚姻,將依妨害婚姻起訴。
民事部分:芳芳認為許男欺騙她感情求償慰撫金100 萬元,另許男在與她交往時,曾兩度為已婚身分,讓她在不知情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侵害她的貞操權,共求償2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認判賠60萬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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