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高級旅館員工「廁所搞不倫」好刺激 月薪2萬打工妹代價大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已婚男跟打工妹偷情,被正宮索賠40萬元。(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在南港高級旅館上班的已婚男子,跟旅館打工妹偷情,結果被正宮發現鹹濕的對話記錄,讓正宮怒告月薪2萬的打工妹,法官最後判賠4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蔡姓打工妹在2019年間跟陳姓已婚男子偷情,2人是在南港區一家高級旅館相識,期間互傳鹹濕對話「鼻比較想在包廂壞…在廁所這麼刺激」、「去北投泡溫泉,泡溫泉、唱歌都可以撲倒寶貝」、「寶貝濕濕?」。

打工妹在法庭上辯稱,她以為陳男已經跟正宮離婚,但法官發現打工妹曾傳訊「我想我還沒有能適應,關於聽到你老婆的事」,認定打工妹是在陳男知道已婚的狀態下還跟他交往。儘管打工妹強調她月入僅有2萬,但法官認為打工妹已經嚴重侵害正宮配偶權,最終判她要賠償正宮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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