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拜訪里長請他配合同意候車亭恢復時位置微調,並交付裝有1萬元現金紅包的茶葉禮盒酬謝。(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某建商在基隆市推建案,因基地旁公車候車亭妨礙施工,建商以放有1萬元現金的茶葉禮盒賄賂郭姓里長後,公車亭地點僅微調避開建案門口。案經基隆地檢署偵辦,里長坦承犯行,檢察官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起訴。
經調查,2017年一家建商建案基地旁因有座公車候車亭妨礙施工,建商於是向市府工務處申請遷移。經相關單位同年7月25日會勘後,同意業者把候車亭暫時遷移到約100公尺外另一處社區外花圃處;建案在2020年5月4日完工,因候車亭舊址將影響建案消防救災空間設計,建商乃向市府申請會勘研議變更為位址。
郭姓里長5月29日代表里民出席會勘時表達意見,以維護里民行車安全為由要求遷回舊址。但建商廖姓經理、工地簡姓主任發現若在候車亭舊址,位在社區門口,舊址重建將影響建案消防救災空間設計,須重新規畫建案消防安檢設計,使用執照取得進度將嚴重拖延。為此,6月2日廖經理指示簡主任拜訪郭里長,請他配合同意候車亭恢復時位置微調,並交付裝有1萬元現金紅包的茶葉禮盒酬謝。
2020年6月18日郭里長與簡主任再度至基隆市公車處,同意候車亭位置微調。7月3日建商將避開消防救災空間的候車亭位置微調設計圖函送公車處、工務處、區公所和里辦公處,郭里長亦未表達反對意見。
檢察官偵結,郭里長收受賄賂同意候車亭位置微調,致市府7月23日函覆同意建商設計,認定郭違反貪汙治罪例起訴,並以郭自白犯行,自動繳回1萬元犯罪所得,請法院予以宣告緩刑;而行賄的廖姓經理及簡姓工地主任則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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