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涉嫌於立委收賄案中,期約收賄200萬元,5日出庭喊冤之餘,也反控替前太流董座李恆隆向立委喬事的郭克銘,將他根本沒答應過的事情栽贓給他,更爆料郭克銘的政治掮客集團,操作《公司法》修法有多名跨黨派立委涉入、也有金流,痛訴郭克銘「小案說謊躲大案」,本案將擇期再審,預計傳喚多名相關人士作證。
徐永明表示,本件他遭到起訴,是他善意行使立委職務,卻遭政治掮客集團招搖撞騙的案例,他2019年12月見郭克銘,只答應幫他借東吳大學場地開公聽會,卻被誇張成向經濟部官員施壓,人也是陳超明請來的,檢方竟控訴他想辦公聽會。
▲徐永明5/5出庭立委收賄案,喊冤受政治掮客栽贓,並爆料跨黨派立委操作《公司法》修法,案子規模更大 。(圖/記者羅志華攝)
徐永明回憶,李恆隆於2019年12月2日向他請託,但他當時立委任期將屆,表示無法幫忙,當天雙方只談了一下沒講到錢,但檢方不僅認定他在這天,與李恆隆達成合意,更將他在12月18日出席公聽會短短3分鐘,視作對價行為,本案根本是「檢方射箭,掮客畫靶」,也不明白為何根本不熟的郭克銘,會承認根本不是事實的罪狀害他。
徐永明委任律師表示,若真依檢方起訴、徐永明與李恆隆於12月2日達成合意,那郭克銘又為何在後續幾天,向徐永明助理確認是否能以徐永明名義辦公聽會?且徐永銘也馬上拒絕,反倒是郭克銘向李恆隆說謊,指公聽會將以徐永明為主體;律師認為,檢方的起訴中,沒證據能顯示徐永明有向郭克銘、李恆隆討政治獻金。
檢察官表示,徐永明自稱以「任期將屆」為由拒絕幫李恆隆,但又於之後的公聽會出席、發言,說法已自相矛盾,將於後續程序中,提出徐永明犯行的充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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