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中市30歲方姓理髮師酒駕,撞死名嘴黃暐瀚的70歲陳姓母親,而他也被肉搜工作地點。被點名的「野人理髮」在2小時內二度發表聲明強調,方男為前員工已在2月離職,如有不實指控,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而法官今天(6日)上午裁定方男收押禁見。
▲▼「野人理髮」二度發聲明,並貼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函文,證明負責人從方男變成別人。(圖/翻攝「野人理髮」臉書)
「野人理髮」5日下午3時10分先在臉書貼出聲明,指肇事當事人確為本公司前員工,事發當時早已今年2月份於本公司離職,其個人社群網站為何使用本公司店名及商標,本公司暫不追究,保留法律追訴權;然為免影響本公司商譽及社會觀感,特此說明。
「野人理髮」當天下午5時7分又發文說,該當事人確為本公司前員工兼前合作夥伴,今年2月因理念不同,於當月結束合作關係並離職,其名下店家於今年2月變更負責人;本公司對該酒駕意外事件深感遺憾,如有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根據業者貼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函文,只見2月23日已將負責人從方男,改變更登記為別人。
▲▼方男是一名美髮設計師。(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回顧整起案件,方男5日凌晨3時酒後駕駛賓士,行經南區東興路一段、樹義一巷,疑似未注意路況,高速衝撞70歲陳姓婦人,拖行50公尺才停下,導致對方頭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身亡。附近住戶說,自己住28樓都聽到「很沉重撞擊聲」,那一看就知道沒辦法了。
方男肇事後還以「受到驚嚇」為由,跑去超商買了1罐海尼根啤酒喝,疑似企圖規避酒駕責任。而該超商樓上,就是他正在裝潢的新店面。
▼方男肇事後蹲在路邊滑手機。(圖/民眾提供)
▲▼方男酒駕撞死人。(圖/民眾提供)
方男進行筆錄時表示,4日晚間和友人去北區一間KTV歡唱,待到5日凌晨0時左右回家,強調在包廂內沒喝酒,為了要看正在裝潢的分店,凌晨3時許才又出門,當時天色昏暗,視線不佳看不到人,不是開很快,肇事後因太過緊張,才會到超商買酒喝「壓壓驚」。
但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打臉,事發時路邊一整排路燈都有亮,且他一連衝過好幾個閃黃燈,可見車速之快。另外,方男車上也被警方發現有毒咖啡包殘渣,但他辯稱不知怎麼回事、不是他的。至於所言是否屬實,有待採尿得知結果。
檢方5日晚間經過複訊,認為方男涉嫌酒駕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早裁定收押禁見,全案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詳情仍待釐清。
►方男撞死婦人完整時間軸:
5/4 22:00 北區KTV唱歌
5/5 00:30 回到工學路住家
5/5 03:20 開車出門去東興路店面
5/5 03:24 撞死婦人
5/5 03:27 店面樓下超商買酒
5/5 03:28 報案
▼野人理髮第一次聲明。(圖/翻攝「野人理髮」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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