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暖警沈柏豪,5月2日夜間騎警機車執勤時,突然遇到民眾攔車求救,說其車上有昏倒需要送醫之友人,沈柏豪見情況危急,立即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前導協助送醫,但在路口被自小客擊落,人受傷一併進醫院,幸無生命危險。
▲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暖警沈柏豪,為昏厥民眾開道送醫,卻在路口遭自小客撞上。(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羅東公正派出所警員沈柏豪,5月2日夜間騎警機車,為車上有昏倒需要送醫民眾前導,行經羅東鎮中山路與中正路口時,不慎與民眾曾姓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沈男手部、胸部擦挫傷,所幸經醫院檢查並無大礙。
羅東分局強調,員警緊急救護民眾殊值嘉許,惟更應體認「保護自身安全」係執行勤務之首要原則,採取最安全之騎乘(駕駛)車輛方式,方能確保執勤安全。尤其趕赴現場騎乘機車或駕駛巡邏車要有防禦性駕駛觀念,從目視及耳聽察覺,建立預判可能發生意外情境之心理準備,進而預先採取必要防禦動作以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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