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搭自家電梯竟遭蛇咬,怒告管委會。(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鍾姓男子在自家豪宅社區的電梯門口遭到毒蛇咬傷,他因此休養了2個月,於是他控訴社區管委會疏於管理,才害他被咬傷,憤而對管委會提告求償。不過,管委會則堅稱是意外,但法官審酌,該社區並非偏僻山區,但竟有蛇出沒,認定管委會有疏失,最終判管委會須賠償鍾男8萬9356元。
鍾男提告主張,他2020年1月5日上午7時許搭乘電梯要上樓,使用鑰匙感應卡開門進入後,立刻遭到毒蛇咬傷,認為社區顯然疏於管理,應對他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且他被咬傷後,付了24114元的醫藥費,且還必須休養,2個月無法工作,共損失了10萬2162元,再加上他受傷後身心受到極大痛苦,因此怒向管委會求償22萬6276元。
對此,管委會辯稱,社區已有做防蛇措施,這次咬傷鍾男的蛇類應是從社區後門的大圳鑽入的,屬意外事件,不應該由管委會負責,因此請求駁回。
不過,法官認為,管委會雖稱有防蛇措施,但經查,社區直到同年4月10日,鍾男遭蛇咬後的3個月才公告裝設防蛇網,先前也僅張貼有蛇出沒的公告,難以認定管委會有積極的防蛇措施。
法官表示,電梯前為社區住戶經常出沒的地點,並非人煙稀少的偏僻處,竟仍有蛇出沒,實在難以認定社區有善盡管理責任,因此認定管委會因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最終判管委會須賠償鍾男8萬9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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