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何姓男子去年10月間在桃園區大興路街頭飲酒鬧事,員警以安全疑慮為由勸導何離開,並以「有槍了不起、你真的是他X的」辱罵員警,員警後來以辣椒水驅離卻挨告。(示意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何姓男子去年10月間傍晚酒後在桃園區大興路鬧區鬧事,詹姓員警據報隻身趕往處理,詹員以何在路口有安全疑慮為由勸導離開,何卻握拳作攻擊狀,還以「有槍了不起」、「你真的是他X的」辱罵詹員,何男眼睛遭噴灑辣椒水後吃痛離開,事後控告詹員傷害;桃檢以何在案發後16天才就診看醫生,且侮辱公務員在先,員警根據職權行使沒有執法過當疑慮,7日偵結予以詹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去年10月7日下午5時許何姓男子桃園區大興路、春日路口喝酒,席間突然在街頭鬧事,路人見狀打電話報警,清溪派出所詹姓員警據報隻身趕往現場處理,何男見員警到場仍然大聲咆哮,詹員以何酒醉在路口處恐有安全疑慮請其離開,但詹卻不同意,還逼近員警以「有槍了不起」、「你真的是他X的」等語辱罵,詹見何基於傷害之犯意,拿起辣椒水向何臉部噴灑,何吃痛後便停止辱罵自行離去,但事後何卻以眼睛感染結膜炎為由,對詹員提告傷害罪嫌。
▲桃園市何姓男子去年10月間在桃園區大興路街頭飲酒鬧事,員警以辣椒水驅離,圖為警方持用的辣椒水。(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詹員在檢方偵訊時坦承有向何男噴辣椒水,但否認有傷害犯行,辯稱接獲酒醉民眾鬧事到場處理,因當時車流量大,勸導何到附近公園休息,但何不但不配合反而朝車道走去,因何呈現酒醉狀態,擔心有安全疑慮或釀成交通事故,才打算帶何回派出所進行管束,但何仗著體型優勢一直逼近他,還手握拳頭、持鋁製酒瓶意圖攻擊,他僅單身前往處理,何屢勸不聽只好持辣椒水噴灑臉部制止,後來見何停止攻擊,正常行走後就讓其離去。
檢方審酌,何因酒醉逼近詹員還有公然侮辱之舉,詹員才對其噴辣椒水,難認有執法過當行為,詹當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合法執行職務,並提供密錄器影片佐證,何男事後16天才就診,難以確認眼疾與辣椒水有何關聯,檢方偵結予以詹員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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