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一名員工因與上司失和,竟在上司升遷時送鮮花「賀卡」令出上司的罪狀。(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桃機提供)
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桃園機場一名涂姓員工,因與上司在工作上有所不快,而對陳姓上司有所怨懟,在陳男即將升遷之際,訂花送到辦公室「慶祝」上司升遷,還在賀卡上書寫「八大罪狀」,「祝賀」他「恥升副處長」,讓陳男氣得對涂男提告。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涂男主觀有具有散布於眾而損害他人名譽上,依誹謗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桃園機場公司一名涂姓員工,因對陳姓上司有所怨懟,竟然在2018年上司升遷之際,向花店訂花,並事先傳簡訊告知花店「祝賀內容」,花店員工依約送到後,將鮮花擺在陳姓上司的門口「祝賀」,賀卡上更是書寫「八大罪狀」,包含拋妻棄子、家暴離婚、欠債岳母、親妹背債、父母未亡,強領保險、逼退同事、巴結總長,更在文章前後寫上「致陳某某 渣」、「恭賀恥升副處長」,讓陳姓上司氣得對陳男提起告訴。
庭審時,涂男主張自己只是基於「惡作劇」的心態,並認為陳姓上司並沒有為此受到影響,更辯稱自己寫在賀卡上的內容都是自己親眼目睹,或是透過關係人所知道的事實。
涂男的辯護人也為涂男辯護,指稱桃機為準政府及公部門,公司內的人事升遷應受到公眾的檢視,縱使賀卡內容涉及私領域,也難謂與公益無關,何況涂男所書寫的罪狀,皆是透過陳男的前妻與岳母所得知,並非空穴來風。至於送花一事,涂男的辯護人表示,涂男送花後是把花和賀卡送到陳男的辦公桌上,並無其他人在場。
陳男則提出證據反駁,一一打臉涂男所列的「八大罪狀」,證實根本都是子虛烏有的事情。
法官事後也傳喚相關證人,證實有不少人確實有看到賀卡,並認為涂男所評論之事並非公益且逾越合理範圍,顯然已構成誹謗罪,且犯後態度不佳,堅稱自己只是惡作劇,當事人並未受到相關影響等,毫無悔意,又至今都未能與告訴人取得和解,因此依誹謗罪判處涂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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