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台售磷蝦油大讚「調節血脂」違反健康法 3人無罪原因曝

▲購物,衝動購物,消費,信用卡,皮夾,儲蓄。(圖/翻攝自pixabay)

▲富邦媒體公司經營的MOMO電視購物台販賣磷蝦油宣稱「調節血脂」 違反健康食品法遭訴。(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MOMO購物台2018年3月與久保雅司公司合作販賣「超淨化南極磷蝦油」,節目購物專家李意菲、廠商負責人黃惠玲及節目製作人蔣若雲,節目上大力推廣宣稱產品「能代謝血濁問題、幫助溶解栓塞、預防管路硬化」並搭配字卡,並被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遭起訴。士林地院認商品並無標示健康食品字樣等,故判3人無罪。

本名李意菲的購物專家玉菲,在2018年3月27日到5月6日間,於富邦媒體公司經營的MOMO電視購物,與來賓、廠商在節目上學稱「超淨化南極磷蝦油」、「吃完以後...再去做檢驗,血糖值可以降得那麼漂亮,血壓正常,膽固醇也都降低...」等語,並搭配「能代謝血濁問題、幫助溶解栓塞、預防管路硬化」等字卡、字幕廣告節目。節目影射產品具有「調節血脂」功效並讓顧客撥打MOMO購物台免付費專線電話,可購買每組2970元磷蝦油。

士林地檢署依據食藥署函文,認定「超淨化南極磷蝦油」確實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因此黃、蔣、李涉嫌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食品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規定,觸犯非法販賣健康食品罪嫌;並同時起訴久保雅司與富邦兩間公司,並建請法院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科以罰金刑。

審理時3人均否認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犯行,並辯稱「超淨化南極磷蝦油」商品並沒有標示健康食品字樣,也沒有「小綠人」標章,更沒有保健功效文字,並無觸法。對此合議庭審酌無積極證據證明3人有違反健康管理法均判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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