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拿著偽造面額新台幣1000元5張到彩券行購買價值4000元彩券,士林地院依使偽造通用紙幣罪處有期徒刑4年。(圖/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林男異想天開,持4張偽鈔千元上彩券行購取「賓果」、「今彩539 」及「大樂透」;隔了3個月他又持假鈔1千元到檳榔攤購買100元檳榔,不知情店家找零900元,待林男離去後店家驚覺似乎是假鈔,並請友人上前追捕。士林地院依使偽造通用紙幣罪兩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及3年2月,執行有期徒刑4年。
林男於不詳時間、地點,取得偽造面額新台幣1000元5張,竟基於行使偽造通用紙幣之犯意,分別在去年1月17日上午9 時許,前往彩券行投注,並使用4張偽鈔購買「賓果」、「今彩539 」及「大樂透」等彩券,吳姓老闆不疑有他並將價值4000元彩券交付林男。
故技重施的他又在4月16日上午11時55分許,到新北市檳榔攤以1000元假鈔購買100元檳榔,老闆娘並將找零的900 元現金交給他。但檳榔攤老闆娘摸一摸1000元摸總覺得乎怪怪的,並趕緊叫店裡張姓友人上前往追捕林男。
林男偵查時辯稱4張千元假鈔來源是當天到彩券行玩了1萬6000元中了1萬2000元,但因為快過年了,所以就把錢放在紅包袋裡面並放在身上,隔天再去同一家彩券行,他又買了1000元還是4000元的幾張彩券,他的錢是從紅包袋拿出來的,彩券行找他500 元,所以他咬定假鈔來源就是來自於彩券行。
至於另張千元假鈔,他則稱是在4月15日前往北市某彩券行玩彩券中了1200元,並將錢就放口袋,隔天下班後經過檳榔攤,拿出1000元的鈔票購買檳榔。
▼林男持偽鈔4000元前往彩券行簽賭。(圖/記者姚惠茹攝)
彩券行老闆接受偵查時表示,去年1月17日林男有到店裡簽注4000元的彩券,後來離開之後有另外的顧客來,該顧客中獎超過4000元,所以他就想要將彩金交給該顧客,此時發現林男先前給的4000元是假鈔,但老闆表示因為自己與太太都是下肢重殘人士,怕被報復所以也不敢報警,但為了怕其他同業也遇到同樣事情,於是將有人持假鈔簽賭的事情傳LINE告訴同業,並附上林男照片,順便詢問是否有類似這樣的犯罪嫌疑人。
經中央印製廠鈔券鑑定報告,林男持有的偽鈔經裁剪,比正常千元紙鈔尺寸較小,其長為15.4公分,寬為6.5 公分,正常千元紙鈔尺寸長為16公分,寬為6.9 公分。
合議庭審酌林男明知持有偽鈔並向商家佯稱購物而使用,妨害金融交易安全及社會秩序,損及新台幣紙幣流通之可靠性,並造成彩券行受有4000元的損害等。
林男前有毒品、竊盜等前科,並考量林男2次犯行的犯罪手法相似,所侵害的法益及罪名都相同,且2次犯行僅相距約3個月,士林地院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累犯,各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及3年2月,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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