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就讀研究所的女子不注意時,遭男網友偷拍她趴在床上、裸露下半身的照片,還外流給其他友人看,她得知後崩潰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佑佑(化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李姓男子,不料,對方竟趁她休息時,偷偷從後方拍攝她趴在床上、裸露下半身的照片,之後又偷錄她睡覺的樣子,還將照片傳給別人看,讓她氣炸決定提告求償。法院審理過後,盼李男應賠償佑佑8萬元,可上訴。
就讀研究所的佑佑主張,2019年2、3月間她透過網路認識李男,她同年5月1日到李男宿舍休息,不料,對方竟趁她趴在床上、背對李男時,偷偷拍下她赤裸下半身的畫面;同年6、7月間某日,李男又趁著她前往租屋處休息時,偷拍她睡覺時的畫面。2020年初她與李男的朋友聊天才知道,李男竟2度偷拍她,還將照片傳給友人,讓她頓時氣炸,決定向李男提告求償30萬元。
對此,李男坦承犯案,但認為佑佑所提的撫慰金金額過高,希望法院能夠酌減。台中簡易庭審理後認為,李男不法侵害佑佑的隱私權,導致佑佑罹患創傷後遺症,醫囑建議至少需治療3至6個月,考量他所傳的訊息均屬個人之間,精神撫慰金應酌減為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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