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黑吃黑槍殺姨丈,更三審再度判無期徒刑。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毒販王少樑為了搶下柬埔寨的毒品市場,20年前涉嫌在柬埔寨槍殺姨丈劉有誠。後來王男在大陸涉案被捕,遣返回台,並自白犯下本起槍殺案件,還將姨丈屍體埋在柬埔寨。檢方起訴,王男多次遭重判無期徒刑,但更審法院也以找不到屍體為由,改判無罪;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三審12日再度將王男重判無期徒刑。
被殺害的劉有誠販毒集團,據了解,25年前左右在金三角一帶走私毒品,而當時竹聯幫梅花堂新莊分會成員王少樑(本名王加文),因被提報流氓裁定管訓,潛逃出境投靠劉有誠。劉有誠娶了一名越南籍女子,王加文則娶該越女的姪女,平日稱劉為「姨丈」。王男利用劉有誠的資金,開始在上海以假名從事家具及泡棉材料生意。
但劉有誠打算透過王男的商業管道,將毒品運往台灣、中國、香港與美國等地。由於利益談不攏,雙方嫌隙漸生,最後反目成仇。劉男2001年間在家中被槍殺,王男則潛逃大陸地區,隱姓埋名。後來事情爆發,台灣檢方在2005年間對王男發布通緝,之後警方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在2013年間引渡王男回台,並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根據王男自白以及多名自稱協助埋屍的證人供詞,認定王男犯下殺人罪,均重判無期徒刑。但更一審審理時,請求刑事局派員到柬埔寨官方領取劉有誠的骨骸,返台交由刑事局鑑定後,無法證明其為人類骨骸。更一審因此以找不到死者為由,首度改判王男無罪,更二審再度以相同理由判處王男無罪。
案經撤銷發回,更三審法院根據協助處理屍體的證人供詞,改認定王男確實槍殺被害人。考量他購槍殺人之犯罪動機,朝被害人頭部槍擊之行為手段,良心泯滅、手段兇殘,無視他人生命價值,其復連續殺害2人,所犯屬於情節重大之罪,犯後又逃匿卸責長達數年之久,其惡性重大,且始終不知悔悟之犯罪後態度,更三審法院又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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