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辱罵李戡不肖子,二審逆轉判罰金8千元。(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已故作家李敖之子李戡,質疑前立委邱毅在大陸開節目是否報稅,邱毅在陸媒「今日頭條」播出的節目中辱罵李戡「這個不肖子」、「只顯示你內心的骯髒與你的淺薄而已」。李戡提告,邱毅一審無罪,李戡上訴二審,高院二審認為這些話語已經足以貶損李戡名譽,逆轉改判邱毅罰金8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李戡自訴指出,邱毅於2019年11月17日,在大陸地區「今日頭條」網站播出之「邱毅說」第119期「真統派對抗台獨獨台假統的內幕大公開」節目中,以:「這個不肖子」、「只顯示你內心的骯髒與你的淺薄而已」,李戡認為這已經妨害他的名譽,所以提告。
法院審理時,邱毅否認犯罪,辯稱是針對當時攻擊他的所有言論,做綜合性的回應,沒有針對特定人,也與李戡無關。一審法院採信,判決邱毅無罪。案經上訴,高院二審綜合邱毅在節目中所使用語句、言論內容,以及李戡臉書發表文章,對邱毅在境外財產申報提出質疑與節目時序,可以認定邱毅這些言論指涉的對象即為李戡;另外高院也認為,這些不雅言詞,侮辱李戡,確實有貶抑污衊之意涵,依社會通念已使李戡感到難堪、不快,並足以貶損李戡的聲譽及人格,損害社會評價,因此這部分有罪,判罰金8千元。
此外,邱毅當時還有說出「你老爸如果在地下知道你幹了這個事,化成厲鬼也把你給咬掉」,邱毅一個月後在臉書的粉專上,也寫出:「蔡英文第二招就是買通『假統年輕人』」、「死皮賴臉地咬上我」等文字,甚至在監察院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又說了「死皮賴臉的小孩子」,李戡認為這些言語全都有刑責,一併提告。
但高院這部分全都判決無罪。高院指出,「厲鬼」文義為惡鬼,但從言論脈絡觀察,邱毅是對李戡先前對邱毅的質疑表示不滿,雖提到已故之李敖,但並非指稱李敖是厲鬼,並非侮辱死者。至於邱毅在臉書粉專發表的內容,是在分析、批評蔡英文的選舉策略,針對的對象為蔡英文,且未對所謂「遭買通之假統年輕人」有何具體描述或暗示,一般人不能只憑該文內容就能知曉文章指涉的「假統年輕人」是誰。
最後高院認為,「死皮賴臉」文義為不顧羞恥的糾纏,固然屬侮辱性言論;但當時邱毅在競選立委,受到李戡質疑,故他在受訪時,可能為了強調清白、抒發不滿,才使用較強烈貶抑評價用詞,邱毅當時的反應,和一般政治人物在選舉期間回應質疑與抨擊的情緒性用語差不多,社會大眾應該不至於因為邱毅受訪時的言論,就對自訴人的人格品行產生負面評價。綜合以上各點,高院這部分仍判無罪。
▼李戡告邱毅。(圖/記者羅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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