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仁原本活潑可愛,但被收養後,身上經常出現淤青和骨折。(圖/翻攝自韓網)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年僅16個月大的女嬰鄭仁(정인,音譯)在被領養的一年以內,便慘遭張姓養母從去年6月凌虐至10月,最後因腹部遭重擊,導致腸間膜、胰臟出血,死亡時背部嚴重損傷,頭蓋骨、肋骨、鎖骨等多處骨折。對此,法院今(14)日下午召開一審,認定張姓養母明顯「故意殺人」,須與社會永久隔離,因此判處其無期徒刑。
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南部地方法院14日下午1時50分召開一審宣判,部長法官李相周(이상주)將被告張姓養母的殺人嫌疑認定為有罪,因此宣判其為無期徒刑,而安姓養父則判處5年有期徒刑,「本庭判斷,被告曾用腳重踩受害者(指女嬰鄭仁)的腹部,以強大力道加以重擊,造成其當天胰臟與腸間膜破裂。」
法官李相周表示,「被告可以充分認知到,受害者在受傷的狀態下,若遭到強烈力道重擊,恐怕造成致命性的傷害、甚至因此死亡。綜合其在案發後未撥打119報案等,(本庭)認為被告明顯為『故意殺人』。」
▲南韓民眾追悼慘遭養母虐死的女嬰鄭仁,痛批警方與社福機構應對不當。(圖/達志影像)
他補充,「被告從領養(女嬰)的一個多月之後,經常慣性虐待受害者,以外界無法想像的暴力行徑造成其死亡,鑄下踐踏人類尊嚴與價值的反人道犯行,因此應被社會進行永久隔離,使其徹底懺悔其過錯,才是妥當。」
另外,法官李相周認為安姓養父與妻子等同住,深知妻子在顧養子女時的情況,然而對於養女鄭仁遭到暴力虐待致死卻表示「不知情」,不僅在保護孩童上毫無作為,且長期漠視並助長暴力行徑,因此一審判處5年徒刑,當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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