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稽查971家娛樂場所 10家偷偷營業!衛生局將開罰

 ▲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長黃偉哲依5月1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要求全市17類休閒娛樂場所停業,15日晚上6時起,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

▲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局指出,黃偉哲於15日下午4時針對全市17類巷閒娛樂場所要求全部停止營業,並指示台南市警察局加強稽查,是否有業者仍擅自營業。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召集會議,指示市警局所屬16個分局規劃臨務,晚上6時以後開始複檢是否有業者違反禁令繼續營業。

▲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警局所屬16個分局15日晚上共計動員438名警力,針對上述行業場所進行查察,總計稽查971家,有961家業者配合疫情指揮中心自動停業,但仍有10家業者(新營分局1家、麻豆分局1家、新化分局1家、第二分局3家、第五分局1家及六分局3家)未依規定停業而繼續營業或以拉下鐵門方式,製造停業假象,但內部仍有營業行為,最終仍逃不過眼尖的員警法眼,被當場揪出違規事證,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移送衛生局裁罰。

▲台南市警六分局於15日晚上8時至12時規劃擴大臨檢勤務進行複查,查獲2家業者仍繼續營業,另有1家業者大門上雖張貼停止營業公告,但店內仍有客人在內消費。(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16個分局同步進行複檢查核是否停業勤務,結果稽查稽查971家,有10家未依規定禁業,已檢核蒐證資料,報請台南市衛生局依法裁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黃偉哲再度呼籲,為防疫許多管制措施確實對市民造成不便,但為了防疫業者務必配合中央的政策暫時停業,如此疫情方能有效控制,全體市民及業者也才能早日回歸正常生活,正常營業。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市政府將會公布17種應停止營業仍暗中經營的店家。為求資料正確性,在校對無誤後會立即公佈。因警察局會陸續送達資料給衛生局,衛生局裁罰流程如下:待收到資料後依程序行政調查後,予以開罰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從疫情發生至今衛生局共收案29件,已裁處24件,5件辦理中。1件加重裁處4500元,其他各3000元。關於這波警察加強臨檢,迄16日上午8時許,警察局計移辦10家,將進行查核比對據以開罰。

「東元廣角吸入式捕蚊燈」市價980元,特價699元,買一送一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