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宗樺、陳以昇/新北報導
▲▼蔡男、羅男等6人不甩新北三級防疫規定,凌晨聚餐還酒後爆發衝突,警方在現場找到剩下槍身的手槍。(圖/記者游宗樺攝,下同)
為預防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新北市政府15日宣布進入三級防疫警戒,要求停止室内5人、室外10人以上聚會,但板橋區16日有一群男子不甩防疫規定,6人凌晨2時許群聚熱炒店飲酒吃飯,席間有2人酒醉起衝突,拿起酒瓶一陣互K。警方在現場發現一把剩「下槍身」的手槍及7發子彈,全案將依槍砲、傷害、妨害秩序等罪偵辦。另再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及第37條規定,函請市政府依第67條及第70條分別裁處。
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布的防疫指引,餐廳、小吃店若無法落實實名制、社交距離及梅花座,建議一率改成外帶,且需停止室內5人以上的集會,但羅姓男子(31歲)等6人不但不甩此一規定,還酒後爆發激烈衝突。羅男在與蔡男(38歲)酒席聊天時,蔡男嗆說自己帶槍,引起對方不滿,2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旁人見狀出手勸架,混亂間羅男、陳男(25歲)遭酒瓶、椅子砸中掛彩。
店家見狀趕緊報警,轄區警方獲報迅速趕抵,發現現場民眾酒後情緒激動,立即勸說雙方冷靜並戴上口罩,不要多做言語激化衝突,但羅男等人情緒依然亢奮,警方只好動用辣椒水,將3人壓制在地,並將傷者送醫治療,在場叫囂的陳男(35歲)也被帶回偵辦,警方事後將循線通知其餘的許男(30歲)、邱男(25歲)到案說明。
▲警方到場採證,現場地面一片混亂。(圖/記者游宗樺攝)
警方經現場採證,找到一把剩下下槍身的手槍,滑套部分則不見蹤影,另外還有7顆未擊發的子彈,經詢問後,蔡男承認槍枝是他擁有,全案訊後將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及妨害秩序罪嫌移請新北地檢偵辦。
另外,海山分局表示,針對涉嫌人違反室內超過5人以上聚會,及店家未依實聯制之規定,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及第37條規定,將函請市政府依第67條及第70條分別裁處。
▲警方在現場找到剩餘下槍身的手槍。(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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