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5月17日起開庭及洽公都採取「實聯制」防疫措施。(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5日宣布,自該日起至5月28日止,台北市、新北市疫情警戒,提升至第3級;台南市政府亦於15日晚上宣布進入準三級防疫狀態,台南高分院採開庭及洽公「實聯制」。
台南高分院防疫因應措施如下:一、開庭及洽公採取「實聯制」,請民眾攜帶身分證到院。進入台南高分院院時:(一)請持「身分證」掃條碼。或(二)以手機掃描QR Code碼。(三)如未攜帶身分證或手機者,請填寫紙本實聯制登記表;敬請配合。
二、針對案件繫屬台南高分院,而住、居所或事務所,設於台北市、新北市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於上述期間已定有庭期,為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防堵困難,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案件外,台南高分院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由承辦股彈性調整庭期,並盡速以適當之方法通知(5月17日開庭之民、刑事案件,該院已設法聯繫);上述情形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亦可主動告知案件承辦股,避免遺漏。
三、設於台南高分院前棟2樓之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之法律諮詢,因疫情變化,為保障律師與當事人健康,將自5月17日起暫停服務,待疫情改善後再恢復。有法律諮詢需求者,請勿於此段期間前往該院,以免徒增奔波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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