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撞前車的印度駕駛。此為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擔任房屋仲介的李姓男子,2019年3月間在飲用了半瓶高粱酒後,竟開車上高速公路,不慎追撞前方車輛,造成前車駕駛、印度籍工程師下肢癱瘓的重傷。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四處求診,最後在癱瘓1年後,心肌梗塞猝死,留下悲傷的妻子、兒子。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李男依照「酒駕致重傷罪」,判刑5年定讞。
判決指出,李男曾於2011年、2016年間酒駕,遭法院判刑定讞,但他仍不知悔改。案發於2019年3月間,他在桃園市中壢區領航南路某處喝了半瓶高粱酒後,還是開車上路。晚間20時43分許,他行經國道一號五股楊梅高架道路北向40公里處(位在新北市林口區)時,竟未減速,高速衝撞前方車輛的車尾。
前車由印度籍工程師所駕駛,車上載著妻子、兒子一家人,車子被高速衝撞後,工程師受有頭部外傷併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多處肋骨骨折併血胸、第五胸椎骨折、胸椎脊髓損傷之傷害,被送醫診治後,工程師仍因胸椎脊髓損傷而致其受有下肢肢體癱瘓之重傷害。工程師提告,案件訴訟過程中,因身心受到重大創傷,在車禍發生後1年多,就因心肌梗塞猝死。檢方依照「酒駕致重傷罪」對李男提起公訴。
李男因符合自首減刑要件,雖然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但仍獲得法院減刑,一審法院將他判刑5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仍無法達成和解。其中印度工程師的兒子出庭作證表示,「我父親從車禍到死亡,前後一年多期間,他癱瘓而且不停就醫,他身心遭受非常痛苦,父親本來是身體很好,每天都是開心的,因為這件車禍而如此痛苦離開世界,受傷後,他每天都跟我們說他身體不好,每天晚上都會哭……」二審因此認為原審判決已考量各樣量刑事由,刑度適中,故駁回上訴,維持5年刑度。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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