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一律停止上課」假訊息 花蓮男PO網遭罰吃官司

▲▼林姓男子於防疫期間散播不實訊息謠言遭法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林姓男子於防疫期間散播不實訊息謠言遭法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日前接獲舉報,有民眾於通訊軟體Line,散播「自今日起至6月8日停止上課」之不實言論,刑事警察大隊與花蓮分局展開調查,並迅速循線查獲林姓民眾到案並依法偵辦。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期間,全民應共同齊心防疫,勿製造恐慌;不料有民眾透過通訊軟體散播「花蓮學生停止上課」等不實訊息,花蓮地區有部分學生及家長輾轉接到該訊息後誤信而不知所措。

▲▼林姓男子於防疫期間散播不實訊息謠言遭法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花蓮警方調查發現,林姓民眾於防疫期間散播不實訊息謠言行為屬實,警方於調查後以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請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林姓男子於防疫期間散播不實訊息謠言遭法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警方調查屬實,依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請偵辦。

花蓮縣警察局局長蔡丁賢呼籲,全民共同防疫期間,相關訊息均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各縣市政府發布之各項訊息為準,民眾對於其他管道獲悉的相關疫情資訊應詳加查證,切勿散播未經查證之不實言論訊息,以免觸法。

▲▼林姓男子於防疫期間散播不實訊息謠言遭法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民眾若發現不實訊息時,請向警察單位及防疫單位或撥打1922防疫專線舉報。防疫不分你我,請齊心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共同抵禦疫情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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