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學生家長可請「防疫假」!雇主不得視為曠職、不得扣全勤獎金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教育部今(8日)稍早宣布,將從19日起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至於家長如何請防疫照護假?教育部說明,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的學童,或國高中、五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依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小學生,學童,校門口,疫情,口罩,放學。(圖/記者謝婷婷攝)

▲全國各級學校學生明起停課。(圖/記者謝婷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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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級學校明起停課,教育部說明,高中以下學校啟動線上學習期間(5月19日至5月28日),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依勞動部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教育部宣布全國停課。(圖/教育部提供)

▲學生家長可請防疫假。(圖/教育部提供)

依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家長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期間不予支薪。

教育部說明,學生家中若無數位學習設備,可向學校借用;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教育部提醒,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請各縣市政府啟動關懷機制,提供高中以下弱勢學生用餐協助。各縣市政府及學校於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建置諮詢專線,提供家長及教師諮詢及協助,並確實掌握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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