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鵬號8死喋血案 菲籍漁工思覺失調仍判無期徒刑定讞

▲「穩鵬號」兇嫌抵達台灣。(圖/地方中心翻攝)

▲「穩鵬號」喋血案兇手當時被押解回台。(圖/地方中心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屏東東港籍漁船「穩鵬號」2019年間發生海上喋血案,菲律賓籍船員傅倫達(Aurelio Arafiles Fronda)持漁刀追砍多名船員,造成8人死亡,2人重傷。案發後兇手遭鑑定為思覺失調症,但一二審均將他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穩鵬號」陳姓船長搭載10名菲律賓船員、11名印尼籍船員連同我國籍高姓輪機長及楊姓觀察員共24人,2019年2月20日在印度洋模里西斯海域作業。法院調查認為,傅倫達因罹患「非特定的思覺失調類群及其他精神病症」,而產生被害妄想,認為其他船員均嫉妒其工作能力較佳、薪資較高,甚至還認為有船員在他咖啡中下毒,也有船員聯合其他人,商議要將自己綁起來丟入海中。

當天凌晨2點多,傅倫達與其他菲籍漁工發生口角,最後情緒失控,先持2把漁刀在船艏主甲板處,反覆揮砍1名菲籍船員致死,並將其屍體拋入海中。而後再追殺其他船員,在船頂持雙刀、魚鏢揮砍3名船員,3人均受重傷,各自逃離至輪機艙,其中1人傷重死亡,另2人倖免於死。傅倫達還在船艏上層甲板、船頂、左、右舷通道等處,持雙刀追砍其他船員,有8名船員跳海求生,傅倫達將揚繩機幹繩砍斷,致使落海船員難以攀附幹繩,截斷求生機會,自己則持雙刀在船艏主甲板上之甲板缺口附近觀望,以防止落海船員登船,其中2名船員幸因攀得浮球,而經救援漁船救援始倖免於死,至於其他6人則未能獲救,遭認定死亡。

而陳姓船長等6人在船艙內一直想辦法逃生,後來發現附近有我國籍漁船「上豐3號」,6人決定跳海逃生,順利獲救。而海巡署接獲漁業電台通報後,出動巡護船前往救援,並登船逮捕凶嫌,同年3月18日押解回高雄港。總計這起喋血案件造成8人死亡、2人重傷,傅倫達遭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傅倫達有罪,手段兇殘,但因精神疾病的關係,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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