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口罩將開罰3千元至1.5萬元不等。(資料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全國防疫警戒升為第三級,民眾外出須全程戴口罩,從19日至21日中午,高雄市政府已經開出了1600張的未戴口罩逕舉單,不過住在旗山區的沈姓男子不滿表示,他在住家吃飯竟然也被開單,只因他家一樓是鑰匙行。
根據《聯合報》報導,沈男昨(21)日下午3時在住家一樓吃飯、看電視,且已將玻璃門斷電表示沒有營業,也無其他客人在場,一名警察和衛生所人員掃街時經過,卻敲門直接開出一張「營業場所未戴口罩」舉發單,讓他相當錯愕。
沈男表示,當時衛生所人員稱即使店家沒開張,只要在營業場所就必須戴口罩,要吃東西只能在看不到的地方或非營業場所,事後撥打舉發單上的投訴電話也無人接聽,感到相當無奈。
衛生局回應,高雄市府早就規定在營業場所須全程戴口罩,目前會將沈男的陳述內容寫在舉發單上,裁量後再依違規程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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