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暴」生母繼父毆打虐死6歲兒 二審獲減輕

▲▼球棒,棍棒,謀殺,家暴。(示意圖/Pixabay)

▲桃園生母、繼父聯手虐死6歲兒,二審給予輕判。(示意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6歲男童2018年10月間遭到吳姓母親、彭姓繼父虐待致重傷,送醫急救苦撐2個月仍宣告不治,吳女一審遭重判13年、彭男重判13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高院承審法官當庭感嘆2人的行為「說殘暴也不為過」。全案於25日宣判,二審改將2人輕判為7年6月與8年6月,可上訴。

吳女(40歲)與前夫生有2子,和彭男(32歲)生有一對子女。遭虐死的是與前夫生的二兒子,案發後大兒子由前夫帶走,另外吳女彭男所生的兒子也被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帶走安置,目前2人身邊帶著1歲多的小女兒。高等法院開庭時,2人帶著小女兒出庭應訊。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間,2人於案發前數個月,就常以男童說謊、偷竊為由,彭男每週1到3次持實心棍棒毆打男童,吳女也是每週2、3次持竹子毆打。案發當天,2人聯手施暴,當晚6點多男童陷入昏迷,被緊急送醫,當時情況危急,昏迷指數只剩3,醫院隨即通報檢警追查。而男童經過醫院搶救2個月後仍因傷重不治,當時彭男因案在監執行,檢方傳喚吳女後當庭將她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獲准,2人最後被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妨害幼童發育」等罪起訴。

一審法院將2人分別重判,其中吳女遭判刑13年、彭男判刑13年6月。2人均以判太重為由,上訴第二審。2人在庭上坦承施暴,其中吳女認罪,但向法官強調自己是「自首」,希望爭取減刑;至於彭男則否認以鐵棍毆打,說是以白色塑膠條毆打。最後法官更對2人的行為「說殘暴也不為過」。法官說有那麼多小孩是福報,他唯一的希望是要好好照顧孩子。而開庭時,2人所生1歲的的幼女不時嚎啕大哭,法官當庭對代表桃園市府提告的家防中心社工師說,「通報新竹(夫妻現住地)他們還有1個小孩,要趕快處理」。

全案於25日宣判,高院仍認定2人有罪,但考量2人坦認長時間持續傷害兒童之事實,且於高院坦承犯罪,多次表達悔意,高院因此認其當初報警應非僅為自首減刑所為,而是知悉釀禍後,希望送醫猶未晚矣,最後依照自首規定減刑。高院因此將吳女判刑7年6月、彭男判刑8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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