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停課不停學,在家上課 。(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律師林智群今(26日)在臉書發文提到,收到幼兒園繳了超過萬元的學費,這半個月停課,結果只退1900元訊息,查了台北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因為疫情停課,只退午餐費、點心費、活動費跟交通費,其他不退費,台北市教育局今證實確實只能退這4種費用。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受訪說明,幼兒園從5月18日開始停課至 6月14日,5、6月份退費「只能退已經繳的午餐費、點心費、交通費跟活動費」,這4種費用總額加起來除以21天,再乘以要退費的天數(停課天數)。陳素慧進一步說明,至於其他學費、月費,尤其像私立幼兒園,通常都會簽一年教保服務契約,幼兒園事先必須聘老師、租場地、買設施和設備,包括教材等才能經營,再將這些費用分成12個月,現在因疫情停課,不可能去說是幼兒園不服務,因此只能依比例退小孩每天在園區會使用到的服務次數費用。
至於補習班,陳素慧說,補習班教學工作,如果可以在線上進行教學服務,原則上不能退,但若學生、家長認為當初就是要上實體課,不想要線上,能跟補習班商量,看是要往後延,或按比例退費。 安親班部分,主要提供的是照顧,沒有來就不用照顧,因此安親班部分完全按比例退費。
陳素慧強調,以上都是雙方可協議溝通,當初一定會簽訂合約,屬於一種消費行為,家長可再看看合約,只是在疫情關係下,是政府規定不能有實體課聚集,不可以歸咎業者不提供服務,因為這不是他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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