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紙箱砸到獲賠5萬再要40萬!他稱頭痛2年「檢查無異常」敗訴

▲▼台北法院外觀。(圖/記者羅志華攝)

▲何男被300克紙箱砸到,獲賠5萬後再要40萬,法院認求償無理,判他敗訴。(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王姓男子任蔬果運輸公司主管,於2018年8月間,與同事整理紙箱拋接時,不慎丟到推車,反彈打到何姓員工頭部,王男挨告後賠了5萬,獲判緩刑2年,但何男稱傷後數月仍會暈眩、噁心、頭痛,再求償40萬元,但王男喊冤砸中何男的紙箱只有300克,也難以負擔高額求償,北院認何男求償無理,判決敗訴。

何男控訴,2018年8月被空紙箱砸中後,有噁心、步態不穩、食慾不振、嘔吐症狀,積極就醫2年後,仍有記憶衰退現象,甚至碰到氣溫下降時,還會劇烈頭痛,求償就醫通勤費、醫療費用、薪資減損、精神撫慰金等,共40萬元,並提出2年來就診69次的單據。

何男的就診紀錄顯示,受傷當天經醫院檢查,除無頭部明顯外傷外,電腦斷層也沒查出有顱內出血、骨折情況,診斷為左側頭部鈍傷,3日後複診,雖何男說有頭痛、噁心症狀,卻也難以認定與被紙箱砸到有關。

法官認為,即使醫院查不出何男頭痛、噁心,與被紙箱砸中的關聯,但考量醫學極限,何男對傷後症狀的主張仍相當合理,但他6個月後傷應已痊癒,再去看醫生時,即使經診斷無異常,卻還說頭痛,認定此部分已與王男無關,而何男於刑事中已賠了5萬,已足夠支付何男6個月內的醫藥費,判何男求償40萬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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