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隔離標準新制!輕症、無症狀「符合2條件」免採檢可解隔

▲▼新冠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新冠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國內新冠確診病例持續增加,近期本土病例已經突破5千大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新條件。若為無症狀、輕症者,同時符合,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者,無須採檢即可解隔離,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醫院或檢疫所離開,不得搭大眾運輸工具。

至於隔離治療個案,需符合三種條件可解隔離,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包含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者,(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一次呼吸道檢體,PCR陰性或Ct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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