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黃宥嘉談論前夫送禮物食用「丟」,挨告妨害名譽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眼科女醫黃宥嘉3年前在電視節目中,分享過去嫁入陳由豪家族,當豪門當媳婦的經驗,自曝前夫陳文彥送iPhone禮物時,是用丟的,引起陳文彥不滿,翻出黃宥嘉以前寫的部落格,質疑當年黃收禮很開心,如今卻公然妨害他的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黃只是說出主觀感受,犯罪嫌疑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
黃宥嘉和陳文彥在2011年結婚,2013年1月30、農曆除夕當天,黃宥嘉與母親,跟陳文彥、婆婆,為了訂結婚時佩戴的珍珠耳環、項鍊和禮金100萬元鬧翻,最後2017年在法院協議離婚收場,但雙方仍互控多起民刑事官司。
黃先前控告前夫家涉嫌侵占大量財物珠寶,結果被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黃在臉書吐槽「堂堂陳由豪家族成員的人訂婚沒有準備聘禮?」「連鑽戒都說借我戴的,怎麼不說其實你的精子也都是借我用用看的,跟我爭什麼監護權?」
▲黃宥嘉曾爆料前夫陳文彥是陳由豪家族成員 。(圖/資料照)
2018年2月間,黃上電視節目《新聞挖挖挖》分享和前夫交往經驗,指前夫曾經從駕駛座上,把iPhone的盒子丟過來(副駕駛座),前夫陳文彥在2020年找出黃宥嘉當年的部落格文章,指當初黃收到禮物時很開心,如今卻說得好像是段不愉快的回憶,涉嫌妨害名譽。
黃宥嘉辯稱,她當時在節目中有幫前夫緩頰,可能因為他在開車的駕駛位置上不方便,沒有要妨害名譽的意思,黃並猜挨告可能是因為她向前夫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檢察官認為,無論當時陳是怎麼送出禮物,黃依個人經驗說出主觀感受,並不構成犯罪,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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