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警分局查獲民眾在戶外抽菸,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要裁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的罰單,雖癮君子一再向警方求情,但基於防疫是全民共同責任,警方依規定開單告發,讓收到告發單的癮君子大呼:「好貴的菸喔!」
▲男脫下口罩戶外抽菸,被屏東警分局員警發現開單告發。(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男脫下口罩戶外抽菸。
屏東警分局表示,疫情嚴峻,全國第三級警戒,不僅休閒娛樂場所不得營業,餐飲業一律外帶不得內用,出外一律全程配戴口罩,違者不再勸導直接開罰。
屏東警分局為維護縣民安全,於疫情期間強勢取締違反防疫各項措施,杜級疫情破口,加強稽查勤務;警方於巡邏時主動發現有民眾在路旁將口罩拉下抽菸,立即上前製單舉發。雖該男子拜託放他一馬,但基於防疫規定,依室外未全程配戴口罩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款。
警方說,疫情升溫至警戒三級後,室內不得聚集5人以上(除同住家人),室外不得聚集10人以上,如於室外用餐則須保持社交距離,違反者亦可舉發。而自5月16日起,截至5月26日止,已開出139張未配戴口罩、8張營業場所違反規定者。
分局長劉清俊表示,防疫期間為維護民眾健康安全,將全力配合防疫各項措施,凡違反規定者,必依法舉發,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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