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男子公布詳細足跡,避免鄉親也染疫,「希望病毒到我這就好」 。(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旗山區27日出現首例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不過衛生局公布活動史僅列一家水果行,當事人認為足跡史並不完整,因此自己列出17日以來去過的地點並PO網公告,淚訴:「希望病毒到我這就好」。對此,衛生局表示,足跡發布是依照傳染風險的專業評估,但是自行公開足跡是否違法,陳其邁以6個字回應,就是「感謝主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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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同時也在29日的防疫記者會當中,主動回應這名確診民眾主動在臉書發布自己的足跡,是否違法?陳其邁說對這名旗山確診患者表示「感謝」,因為能夠盡量提供更多的線索,給疫調人員,那也是非常感謝旗山這位朋友,他可以主動提供更詳細資料。
高雄市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表示,在疫情期間足跡的公佈,其實關係到的是風險評估的一個結果。那風險評估的原則,其實有三個,第一個就是個案在活動地點停留時間的長短時間,時間越長的基本風險愈高,但哪一個時間是臨界值,基本上,會依據當地的一個情形去做判斷。比如說,密閉空間裡面、室內空間裡面,如果面對面十到十五分鐘,基本上它的傳播風險,我們認為就相當高,就高於臨界值以上。
▲高雄市政府公布足跡發布原則 。(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第二個就是個案與接觸對象是不是戴口罩?戴什麼口罩?怎麼戴?潘炤穎強調:基本上,現在在市面上面取得為合格的外科口罩,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呢?「有一些人可能戴不住。或是習慣布口罩、紙口罩,這個部份就是屬於高風險的一個口罩的一個行為」,潘炤穎也指出有些人不知不覺間口罩遮住嘴巴、鼻子沒有遮住,這也是評估的一個高風險行為。
第三個就該地點有沒有符合密切接觸者定義的對象。也就是說,特定接觸者跟不特定接觸者匡列,潘炤穎說:「是不是在我們的這個足跡購物的同時能夠去掌握。針對能夠掌握特定接觸者,我們就不會去公佈所有的足跡,因為風險就集中在這些人的身上。如果不特地接觸者很多的話,比如說,可能在川流不息的車站或者是一個比較熱門的店家,那這個部分呢?我們就要考慮公佈他的足跡,要讓到過這個地方的民眾去做警示」。
潘炤穎再次重申:「足跡是在與風險評估有關,風險評估是基於專業的判斷,那如果只是在把所有足跡公布出來的話,基本上很容易造成民眾的誤解,甚至不必要的恐慌,那這是不能不樂見的」。
▲高雄市政府29日召開防疫會議記者會。(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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